一、恶意逃避债务算不算违法
关于故意逃避债务的不当行为,我国现行的法律法规有着明晰而具体的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的相关条款,例如第五百三十五条以及第五百三十九条,当债务人有意通过消极行使自身债权、或者实施明显不合理的交易行为从而对债权人的债权实现产生不利影响时,并且相对方已经知晓或者理应知晓这一情况,那么债权人有权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要求撤销债务人的上述行为。此类行为被视为故意逃避债务,属于违法行为。为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债权人可以依法行使代位权或者撤销权。在撤销权的行使过程中,其范围仅限于债权人的债权范围内,所需的必要费用将由债务人承担;若第三方存在过错,则应对此承担相应的责任并进行适当的分摊。因此,我们必须认识到,故意逃避债务不仅是违法行为,而且债权人也可以依据法律规定采取有效措施来保护自己的权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条
因债务人怠于
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相对人对债务人的抗辩,可以向债权人主张。
二、恶意逃避债务的离婚协议怎么认定
依照我们国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对这方面的相关条款规定来看,若其目的仅仅是为了规避或逃脱债务而建立的离婚协议并不能具有任何法律意义上的效果。
在这种情况下,给那些债权人带来损害的情况发生以后,相关的债权人们有权向当地的人民法院申请撤销债务人的这样一种行为。
即便如此,就算是此背景下债务双方签署了离婚协议以便于避免承当共同债务的责任,在此过程中仍旧无法得到法律制度的认可和支持。
在大多数情况下,责任仍需要由夫妻双方共同履行和承担。《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三、恶意逃避债务的几种情形
针对恶意规避债务的行为
我国现行法律对故意逃避债务行为有明确规定:债务人如通过放弃债权、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损害债权人利益,视为恶意逃避债务。债权人可行使代位权或撤销权保护自身权益。若债务人拒不执行法院判决,将承担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