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担保人被起诉如何应诉
作为保证人面对诉讼即将来临之际,首要任务便是明确定义所负担的保证义务的属性,判断其究竟属于一般性保证抑或是连带责任保证。通常情况下,确保人为维护自身利益,需要积极采取行动搜集各类对己方有利的证据材料,如可以证明主合同效力有瑕疵、已经超过保证期限、债务已经得到清偿或者被免除等等。在此基础上,还需认真审阅原告提交的起诉状以及相关证据资料,深入剖析对方提出的诉讼请求是否合理且符合法律规定。在应诉环节中,保证人应当清晰明确地表达出自身的立场及理由。若确认担保责任确实存在,建议与债权人进行协商寻求妥善解决方案,以此来减轻可能产生的法律责任后果。《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七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有权拒绝向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债务人下落不明,且无财产可供执行;
(二)人民法院已经受理债务人案件;
(三)债权人有证据证明债务人的财产不足以履行全部债务或者丧失履行债务能力;
(四)保证人书面表示放弃本款规定的权利。
二、担保人被起诉财产会被冻结吗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的是,若担保人在被起诉过程中,对方当事人依法进行了财产保全请求,那么抵押人所拥有的财产将不可避免地遭受冻结限制。
然而,对于提供担保的责任形式,存在着一般保证责任与连带保证责任两种不同类型。
若是前者,担保人可据此申请在有清偿能力的借款人未履行债务之时豁免其担保责任;
但是对于后者而言,如借款人未能遵守承诺按时还款,此时依诚实信用原则担保人便需对此承担起相应的保证责任。
其次,当担保人为他人承担债务之后,他们有权直接向借款人寻求偿还。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明文规定,担保人在履行完保证责任之后,他们有权向借款者索回其代为支付的款项。
倘若借款人拒绝履行偿还义务,甚至无法达成友好协商协议,担保人们便可以通过诉讼途径解决问题,并在法庭做出判决之后,根据需求迅速递交强制执行申请。《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四条
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三、担保人被起诉后怎么判
担保人在遭受起诉以后所得到的判断结果,受到诸多复杂因素的影响与制约。首要的关键在于对担保种类的合理确认,担保究竟属于一般保证还是连带责任保证。在一
诉讼将至,保证人需明确保证责任性质,是一般保证还是连带保证。应积极搜集有利证据,如合同瑕疵、保证期限已过、债务已清偿等。审阅原告起诉状及证据,分析诉求合理性。应诉时,应明确立场。若担保责任存在,建议与债权人协商,以减轻法律后果。